18岁时,我倔强地喜欢上那个所有人眼里的坏孩子。
他抽烟打架,挥拳击向一个男孩时,那个男孩一躲,一拳打在我肩膀上。我没有吭一声,因为他挥拳的姿势如同骑士,让我觉得,我必须像个公主一样承受这重重的一拳,才够潇洒。
后来,我和我的骑士翻墙跷课、抽烟喝酒、拥抱接吻,他觉得我清汤挂面的样子令人生腻,我便换了爆炸头,穿上超短裙,换他一声得意的呼哨。再后来,我在他房间发现一根被装进塑料小管里的果冻。闻起来是樱桃的
味道。他打我的手:“傻瓜,这不是吃的。”他将那果冻细细地涂在我的嘴唇上,推我到镜前。嘴巴奇迹般的红润光泽起来,真正像一颗欲被采的樱桃。
他眯起眼,说好看。
只为这两个字,我每天都把嘴巴涂得晶晶亮。18岁的我,傻到从没想过,为什么那管果冻只有一半。等我知道的时候,已看见另一个女孩在他的臂弯。
在今天的我看来,这是一个俗气的故事,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一个女孩的18岁。可那时候,我陷进去了。
那时候的我不明白,其实,人鱼公主也是公主,可她最后变成了泡沫;堂吉诃德也是骑士,可他只是留下笑柄。
后来,我离开了他,却爱上了唇彩。就是当初给我带来惊喜的果冻。有时候我会烈焰红唇地出现,有时候,则会涂一抹少女的粉红。
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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